教育部发布紧急通知!河北孩子以后上学更严了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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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类内地民族班、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各地要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经核查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收或联合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对高中阶段教育的跨省域东西协作、对口帮扶、联合培养等面向贫困地区的教育扶持政策,可按规定跨区域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实施跨省招生,严禁以临时迁移户口等方式骗取高考报名资格等行为;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合作办学。对办学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招生、实习、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主办者采取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情况特别严重的,应停止当年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中等职业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

高校自主招生

高校考核的笔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高考加分资格审核

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高考成绩公布

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绩排名。

拓展新闻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作为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本办法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起实施,内地民族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外籍学生参照执行。

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个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方式;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其它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对象及时间: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合格性考试全省统一笔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每次考试覆盖所有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在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时当年有效。

学校要将合格性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原则上高一年级4个科目,高二年级4个科目,高三年级6个科目。第一次参加合格性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2018级、2019级学生第一次参加合格性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二上学期末,原则上高二年级8个科目,高三年级6个科目);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均提供多次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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