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 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普通高校: 现将《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 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 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 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招考委〔2023〕13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 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2024年艺术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按2023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4年度 招生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 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 考委〔2023〕51号)(以下简称我省2024年报名文件)。 

(二)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报名 

1.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科类须选 择艺术类或体育类,两者不可兼报。2024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类别须选择艺术(文)或 艺术(理),两者不可兼报。对口招生类别考生须选择文化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 2023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 11月2日。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按我省2024年报名文件执行。 

2.专业考试报名 

(1)专业统考报名及缴费须知 报考我省2024年艺术体育类(含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 试院的官方网站(www.sceea.cn)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时 间为:11月6日至10日。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 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规定,专业统考报名 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专业200元。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 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省艺术体育类文化及专业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责任自负。 

(2)各类专业统考报考须知 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 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相应专业科类的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考)报名,考生可单报 一类也可多类兼报。专业统考各科类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 准考证时间等详见我省2024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见附件1-7)。我省暂不组织戏曲类专业 省级统考,考生报考戏曲科类专业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招生高校相关要求执行。 填报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乐理、听写、视唱为必报科目,器乐、声乐为选报科目,考生可 以只选报器乐科目或声乐科目,亦可同时选报器乐科目和声乐科目。考试科目中的声乐科目限 报一种唱法,器乐科目限报一种乐器(打击乐除外)。考试时考生的唱法应与专业考试报名时 所选定的唱法一致,器乐科目应使用专业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进行演奏。 填报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且只能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中的 一个舞种方向。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的自备剧目舞种应与专业考试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 向一致。 填报表(导)演类专业的考生可单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或戏剧影视导演方 向,也可兼报。 填报戏曲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正常程序报名,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体育类专业统考新增啦啦操专项,报考啦啦操专项的考生在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选择该 专项。具体考试项目及分值见附件8。 

(3)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须知 经批准,可以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的高校,其专业考试(校考)的考试科 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考试地点、考试成绩、合格名单等招生考试信息由高校 确定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我省报考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的考生,可于11月17日起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 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 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应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按报考高校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报名和考 试。

(4)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130101)、艺术管理(13010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30103)、戏剧学(130302)、电影学(130303)、戏剧影视文学(130304)、广播电视编 导(130305)、影视技术(130312)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安排在普通类 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体育单招报名 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必 须先参加文化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再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完成体育单招的报名和缴费手续。体育单招考试相关具体规定详见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有关招生高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的体育单招政策。报考体育单招的 考生若参加了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和我省2024年体育类专业统考,则可兼报普通 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体育类专业。

二、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我省2024年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 

(一)专业考试 1.组织机构 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办考高校(单位)实 施”的管理体制,统一设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根据专业统考的特点,我省分别设立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 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音乐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 学院,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美术与 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 体育学院。各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承办高校负责。 2.考评人员选聘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 严格考评人员推荐,推荐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 高、无考试招生不良记录的在岗人员参加统考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高校推荐的基础上将符合 要求的各专业统考考评人员信息纳入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并选聘教师参 加专业统考考评工作。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 露评委身份,不得在培训机构参与授课培训;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 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评委“黑名单”制度,对于瞒报、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考评人员,将列入违规评委“黑名 单”,终身不得再参与考评工作,并建议所属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评委专家库内考 评人员参加外省专业统考考评工作前,须征得考务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同意。 3.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查询本人各科类专业考试成绩,并打 印成绩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均保留2位小数。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www.sceea.cn)办理成绩复核登记手续,复核完成后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高校校考成绩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自行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事宜按照高校有关规定执 行。 4.分数线的划定 我省各艺术类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各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参加高校校考的考 生其省统考成绩需达到校考合格线。招生高校应按时通过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 统,上报招生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类别(子科类)的对应关系,及时公示考生,并指导考生选 择报考与本人省统考成绩达到校考合格线的子科类相对应的招生专业。 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 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学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定该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 系。每校同一专业在川招生只能对应一个科类,具体对应情况需高校与我省确认一致后才可向 社会公布。 教育部下达2024年普通高校分省来源计划后,省招考委根据各高校在川招生计划、考生的 专业统考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本、专科层次分别划定并公布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专科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 试,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报考对口招生的文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 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在我省划定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本、专科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省招考委根据 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文化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本、专科层次分别 划定并公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2024年艺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理 科分别划定。

四、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 我省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和专 业能力各占50%,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 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2024年 起,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向上取整)。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 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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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口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 校)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文化艺术类 专业。 2024年我省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只招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计划由教育厅按对口招生 类别下达,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布。 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专业考试参照本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采用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投 档,综合成绩中保留专业统考成绩的2位小数。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六、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 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 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处理。 七、工作要求 各级招考委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我 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和本办法,对中学、考生开展宣传解读,加强正 面引导,准确解读改革意义和调整内容,及时解疑释惑;要按照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 类专业报名考试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24年艺术体育类考试报名工作。 各市(州)招考机构应对本地区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市 (州)招考机构须于11月4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及信息库数据上报工作。体育类 专业统考时,各市(州)招考机构须在考点派驻在岗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协助考点处理本市 (州)考生参考有关事宜。 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招生高校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校考考生成绩信息库上传到教育部阳 光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并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违纪舞弊考生材料寄达省教育 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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