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社会监督,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并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供餐标准
22个集中连片贫困县: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供餐模式主要为课间加餐、食堂供餐两种,对象为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
2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供餐模式主要为课间加餐、食堂供餐两种,对象为农村(不含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义务教育学生。
103个县: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供餐标准为每生每天2.5元,供应一盒学生奶、一个鸡蛋,对象为农村(不含县政府驻地就读学生)小学生。
举报内容
1.学生未按规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2.存在克扣、虚报、冒领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专项资金的情形。
3.其它涉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违纪违规事宜。
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接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问题的监督举报。
有关要求
(一)全省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全省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举报。各市及所属试点县的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本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举报。省级同时设立监督举报邮箱:jyfpzl@163.com。
(二)对举报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有关市县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不能流于形式。提倡实名举报。对凡是实名举报的,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要通过监督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凡发现有不按规定落实有关政策,虚报、冒领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要及时做出处理,并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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